贷款承诺业务

贷款承诺业务

业务简介:

    贷款承诺是指银行承诺在一定时期内或者某一时间按照约定条件提供贷款给借款人的协议。属于银行的表外业务,是一种承诺在未来某时刻进行的直接信贷,并有权向客户收取承诺费的一种授信服务。

    贷款承诺分为不可撤销贷款承诺和可撤销贷款承诺两种。不可撤销贷款承诺函具有法律约束力,在有效期内不经客户同意银行不得自行撤销承诺。可撤销贷款承诺函是银行表示与客户有共同合作意愿的书面文件,若客户没有达到银行要求,银行可以撤销该项承诺。可撤销贷款承诺函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业务特色:

    客户获得银行的贷款承诺,意味着未来获得现金来源的可能性大大提高,竞争优势增强。

办理条件:

    在银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承诺贷款的项目必须是经国家有权部门批准正式立项,并且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基本建设贷款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只待国家有权部门审批或已通过审批的项目;已编制项目资本金和其他建设资金到位方案;取得涉及土地征用、供水、供电、供气等有权部门的批文或协议;经营活动正常,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对于新建客户,可不受本条制约。

办理流程:

    客户提出申请,并提供所需资料;贵阳银行进行受理、调查、审查、审批工作;审批同意后,与申请人签订相关法律文书;按协议收取手续费;贵阳银行出具承诺函。

所需资料:

    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有权机构关于申请贷款承诺的决议书、授权书等;申请贷款承诺的事项及项目立项和可行性报告、相关合同、协议和资料;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及近期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交完整年度的审计报告及近期财务报表;贷款担保(含抵押、质押和第三方保证)有关证明文件;申请人资信证明文件(包括:本行授信额度证书、银企合作协议、企业信用等级证书等);项目贷款承诺函需提供建设项目的相关资料;贵阳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