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海票据交易所发布的《上海票据交易所关于纸电票据交易融合第二阶段投产上线工作的通知》(票交所发【2018】66号)要求,现将相关事宜予以公告:
1、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0月4日期间,上海票据交易所将对纸、电商业汇票交易系统进行融合,在此期间停止电子商业汇票的相关业务。请在此期间有电子票据结算、支付需求的客户做好相关安排,以免影响正常业务。
2、上海票据交易所对纸、电商业汇票交易系统进行融合后,对已办理贴现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提示付款规则,由原来承兑人自行应答提示付款签收变更为:由承兑人开户行根据承兑人委托于提示付款日在交易系统代为应答,因此请签发有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客户与我行开户行签订相关补充协议,以免因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不能按时解付,对承兑人造成承兑信誉损失。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