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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银行存款计结息方式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8-09-30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存贷款计息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129号文相关要求,现对我行存款计息规则做如下说明:


一、我行存款的计、结息规定

个人活期存款按季结息,按结息日挂牌活期利率计息,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未到结息日清户时,按清户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息到清户前一日止。

单位活期存款按日计息,按季结息,计息期间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


二、存款利率换算和计息公式

(一)人民币业务的利率换算公式为:

日利率(‰)=年利率(%)÷360

实际存款天数每年为365天(闰年366天)。


(二)我行采用积数计息法进行计息;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实际存款天数×日利率。


例如:在我行开立一笔10万元一年期定期存款(年利率为2.02%),具体计算方式为:本金×2.02%/360×实际存放天数,即100000×2.02%/360×365=2048.0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