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近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在贵阳银行开展巡察工作中,两名同志未如实向巡察组提供相关情况,对巡察工作造成不良影响。事件发生后,贵阳银行党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对相关人员,分别进行了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并在全行通报批评,体现了贵阳银行坚决维护巡察工作纪律的决心和态度。
十届中共贵阳市委第六轮巡察第二巡察组进驻贵阳银行以来,贵阳银行党委在不同场合多次明确要求全行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落实党委(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标准,严格要求,站在讲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强化责任担当,自觉增强接受监督、支持巡察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主动支持和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严禁任何违反巡察工作纪律的情形发生。在巡察工作中,绝大多数同志都能够按照巡察组和行党委的要求,积极配合,如实报告有关情况,为巡察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基础。但是,仍然有个别人员政治站位不高、责任意识不强,未如实向巡察组提供相关情况,干扰了巡察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暴露出来的问题,贵阳银行党委不遮丑、不护短,以“零容忍”的态度及时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努力营造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的良好氛围。
接受巡察监督,是被巡察党组织和每名党员干部应有的政治觉悟,是检验党性强不强的具体体现。针对巡察组巡察反馈的问题,贵阳银行党委高度重视立行立改,已召开党委会、工作调度会、专题会5次,对整改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要求在巡察组提出问题的基础上,举一反三,自查梳理,建立台账,落实责任,逐一抓好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巡察组反馈的1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7个,正在整改的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