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关于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集中征缴期即将结束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0-03-31

尊敬的客户:

您好!为了确保本年度您的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正常,城乡居民医保能够正常使用,特此提示您注意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事项:

一、集中征缴时间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时间延长至2020年3月31日。

二、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及医保待遇享受

1.集中征缴期内参保人员只缴纳个人缴费部分(250元/年),2020年1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待遇。

2.如您未在集中征缴期内参保缴费的,可通过零星方式参保缴费,但需按当年个人缴费标准和政府补助标准之和(770元/年)缴纳参保费用从缴费之日起60天后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待遇。

三、集中征缴期截止时间临近,请您及时参保缴费,防止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受影响

1.如您目前还未参保缴费,请抓紧在集中征缴期内参保缴费;

2.如您已办理银行代扣但经查询未代扣成功的,请及时查询您办理代扣的银行账户中是否足额存有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金额;

3.如办理代扣的银行账户中余额充足但目前仍未代扣成功的,可通过其他方式(贵阳银行柜面;贵阳银行手机银行;贵阳银行农村金融服务站;税务部门服务大厅窗口;“贵州税务”微信公众号等)及时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避免造成断保,不能正常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四、重复参保导致无法代扣,需到税务大厅咨询缴费

若您有在省内不同地区参保,因参保记录重复导致无法扣费或重复扣费的,请到税务大厅咨询缴费。

若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12366(税务服务热线)、40011-96033(贵阳银行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4日

贵阳银行及税务自主缴费渠道及流程

1.柜面渠道

客户前往我行网点,提供缴费人有效身份证号码即可缴费,若代理人代理两人(含两人)以上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业务时,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被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号码及姓名。

2.手机银行渠道

登录我行手机银行—营业厅—生活缴费中心—养老/医疗—输入缴费人姓名、证件类型(若选择“身份证”无法缴费可选择“其他证件类型”)及身份证号(可输入他人身份证号代他人缴费)。

3.农村金融服务站

各社保参保群众可在各乡镇、村组(社区)的贵阳银行农村金融服务站的互联网终端办理 “城乡居民两险” 的缴纳。

4.“贵州税务”微信公众号

微信-搜索“贵州税务”-关注公众号-点击右下角“享”服务-社保缴费-选择证件类型、输入身份证号码、输入姓名-选择“自主缴费”或“代他人缴费”、“缴费查询”-选择“缴费险种”、社保经办机构后进行提交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