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全国存量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相关身份信息真实性核实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2011】254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261号)相关要求,我行将对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展清理的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长期不动账户的清理
(一)设置长期不动户的条件
1、账户余额为零,且1年(含)以上未发生账务交易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2、账户余额在人民币100元(不含)以下,超过3年未发生账务性交易(不包括结息、司法扣划、扣收手续费等)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3、账户余额在人民币500元(不含)以下,超过5年未发生账务性交易(不包括结息、司法扣划、扣收手续费等)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4、超过6年未发生账务性交易(不包括结息、司法扣划、扣收手续费等)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我行将于2020年10月9日起,将满足以上任一条件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标注为“长期不动户”。
(二)长期不动户功能设限
若您的账户被设置为“长期不动户”,您持该账户在我行任一渠道办理账务交易时,交易将被拒绝。
(三)长期不动户激活
您需要提供该账户对应的本人有效实名证件原件和原银行卡(存折)到贵阳银行任一网点办理销户或重新启用手续;如果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除了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实名证件原件。
同时,建议您及时归整在我行持有的所有活期储蓄账户,对长期不使用的账户及时进行销户处理,避免影响您账户的使用。
二、对长期不动户且零余额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清理规则
长期不动户清理种类为我行贵阳银行普通借记卡、活期一本通、活期储蓄存折等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社会保障卡、其他联名借记卡不在此次清理范围内)
1、普通借记卡、活期一本通、活期储蓄存折未处于挂失、换卡、司法冻结、预警等状态,未关联Ⅱ、Ⅲ类户;
2、普通借记卡未关联我行信用卡还款或个人贷款还款,也未签订代发协议、三方存管协议及代扣协议;
3、账户持有人未持有我行有效的或者未激活的信用卡,且在我行系统中不存在在途的信用卡申请。
4、账户已被设置为“长期不动户”余额为零,且不存在任何未结清利息。
针对全部符合以上条件的个人结算账户,在设置为“长期不动户”3年后,定期进行清理,账户被清理后不能恢复使用。客户需在我行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可持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到我行网点重新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用于业务办理。
三、对未完成信息核实及身份信息不正确账户的清理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全国存量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相关身份信息真实性核实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2011】254号)文件要求,对尚未在我行完成信息核实的账户和身份信息不正确的账户,我行将根据监管规定,限制账户使用。客户如需继续使用被限制的账户,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银行卡(存折),前往我行营业网点进行身份信息核实,经核实无误后可恢复正常业务办理。
四、注意事项
1、我行对上述账户清理过程中不会收取任何费用;
2、长期不动户激活业务需在营业网点柜面办理,我行不会要求存款人通过自助渠道(计算机网络、手机等)输入密码、验证码等办理长期不动户账户激活,请注意防范诈骗风险。
如果您对以上内容有疑问,敬请垂询:40011-96033。
特此公告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