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贷款
业务简介
并购贷款,是指为满足并购方或专门子公司在并购交易中用于支付并购交易价款和费用的需要,以并购后企业产生的现金流、并购方综合收益或其他合法收入为还款来源而向并购方或其专门子公司发放的贷款。
办理条件:
(一)在我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二)依法合规经营,信用状况良好,没有信贷违约、逃废银行债务等不良记录。
(三)主业突出,经营稳健,财务状况良好,流动性及营利能力较强,在行业或一定区域内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和良好的发展潜力。
(四)我行信用评级等级R9级(含)以上。
(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行行业信贷政策。
(六)并购交易合法合规,涉及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反垄断、国有资产转让等事项的,应按适用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取得有关方面的批准和履行相关手续。
(七)与目标企业之间具有较高的产业相关度或战略相关性,并购方通过并购能够获得目标企业的研发能力、关键技术与工艺、商标、特许权、供应或分销网络等战略性资源,提升经营效益、降低财务成本、扩大市场份额、提高其核心竞争能力。
第五条 申请人申请并购贷款,应根据《并购贷款尽职调查细则》(见附件1)的要求提交相关的资料。
第六条 借款人为并购方专门子公司的,并购方需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七条 并购贷款用于满足并购方企业以实现合并或实际控制目标企业目的的融资需求,且仅限于并购方或其专门子公司支付并购交易价款和费用,不得用于并购之外的其他用途。
并购贷款应重点支持优势企业提升经营能力、产业竞争力和实现优势互补的战略性并购,不得用于短期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的财务性并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