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简介
经营性物业是指价值稳定、具有公开快速变现的市场和规模相对稳定的潜在购买群体,能够在较长时期内获得稳定现金收入、经营管理规范、现金流量充裕、综合收益较好的营利性不动产,包括写字楼、宾馆、酒店、商场、综合商业设施等商业物业和标准厂房、仓储设施等工业物业。
经营性物业支持贷款是指以已建成并投入正常运营的经营性物业资产在未来经营中所产生的持续、稳定现金流作为第一还款来源,并以该资产为我行设立抵押权的基础上,在符合本规定条件下,为满足借款人在生产经营中符合国家规定用途的融资需求而发放的贷款。
经营性物业条件
(一)经营性物业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要求,已建成并经竣工验收合格且已投入商业运营。新建经营性物业虽未正式投入运营,但已经签订了有效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也已明确了租金金额和支付方式,发展前景良好的,可视同已投入商业运营。
(二)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和处置权原则上均应归属借款人,且权属合法、完整、独立、清晰,已办妥房屋所有权证等不动产权属证书。
对于借款人拥有合法有效的物业经营权、收益权,但不拥有物业所有权和处置权的,可在严格落实物业所有权人连带责任担保及对应物业抵押的前提下办理。
(三)经营性物业市场定位准确,经营情况稳定,可以获取合法的租金收入或运营收入,在贷款期内经营性物业所产生持续稳定的经营性净现金流能够覆盖贷款本息。
(四)物业类型主要为商业类、酒店类、写字楼类以及厂房和仓储用房类,要求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规划设计合理,配套设施齐全,人流、物流、车流充裕,商业、商务氛围浓厚或工业资源密集。原则上还需达到以下经营条件:
1.商业类:包括商场、超市、商品交易市场等。其中商场、超市经营面积原则应大于5000平方米,且年均出租率不低于70%。
2.酒店类:主要指3星级(含)以上酒店及快捷酒店。其中3星级(含)以上酒店应年均入住率高于60%,如年均入住率高于70%的,可以适当放宽星级准入标准;快捷酒店应为知名品牌,且年均入住率高于70%。
3.写字楼类:原则上应达到通行的国际甲级写字楼设计标准,且年均出租率高于80%,如经营性物业坐落地理位置比较优越,经营时间较长且历年租金收入稳定,可以适当放宽等级准入标准。
4.厂房和仓储用房类:用地性质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物业建设形式为标准工业厂房、仓储用房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厂房须为成熟国家级或省级工业园区内配套设施完善的通用标准厂房,仓储设施须位于城市市场中心或交通便利地带,厂房或仓储物业年均出租率不低于80%。
5.物业资产市场价值相对稳定,具有较强的变现能力,能办理合法有效的资产抵押登记手续。
6.原则上仅受理借款人所在地和物业项目所在地均属于我行机构覆盖区域范围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