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简介:
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授信业务是指在不改变宅基地所有权性质的前提下,以农民住房所有权及所占宅基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由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农民住房所有人发放的、在约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授信业务。
业务特色
有效盘活农村资源、资金、资产,增加了涉农客户的融资渠道,有效解决“三农”融资难的问题。
办理条件:
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授信业务的对象是农民住房财产权所有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当为年满18周岁(含)以上,原则上不超过60岁自然人,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授信资金用途明确合法;申请授信的额度、期限和币种合理;申请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申请人无重大信用不良记录;申请人及配偶或家庭成员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渠道:
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县:金沙县、湄潭县,上述各试点县所辖贵阳银行支行;
办理流程:
客户提出申请,并提供所需资料;贵阳银行进行受理、调查、审查、审批工作;审批同意后,与申请人签订相关法律文书,并办理担保手续;贵阳银行发放贷款。
所需资料:
申请人及抵押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内容(项目)、家庭年经济收入情况(农村居民);授信资金用途、经济效益情况;抵押物清单、抵押物使用状况及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关所有权证明;抵押人以共有房屋抵押的,须经共有人同意,并出具书面承诺;抵押人承诺书,对抵押物的权属状况、抵押状况、同意依法处置抵押物等作出承诺;承诺在担保期间出现房屋毁损、灭失或被征收等情形时,以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等作为还款来源;我行要求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