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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

业务简介: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授信业务是指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和不损害农民利益的前提下,以借款人持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抵押,由我行向符合条件的承包方农户或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授信。

业务特色

    有效盘活农村资源、资金、资产,增加了涉农客户的融资渠道,有效解决“三农”融资难的问题。

办理条件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其他经济组织、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家庭承包经营农户等农业经营主体或自然人;申请人为法人机构的,依法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经营年限不低于2年;原则上资产负债率在65%以下或优于当地行业平均水平,有稳定可靠的第一还款来源;申请授信资金用途明确合法;申请授信额度、期限和币种合理;申请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申请人无重大信用不良记录;申请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股东或合伙人为授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自然人及其配偶或家庭成员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渠道: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县:德江县、湄潭县、兴仁县、安龙县、普定县、开阳县、水城县、盘县、六盘水市六枝特区,上述各试点县所辖贵阳银行支行

办理流程:

    客户提出申请,并提供所需资料;贵阳银行进行受理、调查、审查、审批工作;审批同意后,与申请人签订相关法律文书,并办理担保手续;贵阳银行发放贷款。

所需资料:

    申请人及抵押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内容(项目)、家庭年经济收入情况(农村居民);授信资金用途、经济效益情况;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相关资料;我行要求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