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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调节价项目——投行与咨询服务

序号 服务项目 适用对象 服务内容 服务价格 优惠政策 备注
1 投资咨询服务类 对公 受客户委托,整合行内外金融、法律、财税等各类资源,根据客户经营管理、投融资活动和并购重组等方面需求,为其提供金融信息咨询、投融资方案设计、项目推介、撮合交易、尽职调查、风险管理等专项或综合化的咨询顾问服务 考虑人力投入、引入行外资源、撮合资金量的大小、后续管理强度等综合因素形成最终定价,按协议定价收取 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免收  
2 资金(账户)监管服务类 对公 受客户委托,对其委托的专项资金,按照协议约定提供的监管服务,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开立资金专户、账户监管、资金用途审核、资金汇划、建立及报告专项资金使用台账、归集提供账户收付款情况 考虑资金归集的难易程度、日常管理工作量、投资人个性化监管要求等综合因素形成最终定价,按协议定价收取 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免收  
3 债券受托管理业务类 对公 受债券发行人聘请,在发行债券存续期间内代行债券持有人的权利,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对募集资金和偿债资金进行账户监管,代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对债券抵押资产进行跟踪管理,在债券存续期限内为维护债券持有人利益所需履行的监督、披露等行为和义务 考虑资金归集的难易程度、日常管理工作量、应债券持有人个性化要求等综合因素形成最终定价,按协议定价收取    
4 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与承销 对公 作为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接受发行方委任,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协助发行人进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备案、销售及后续管理等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包括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编写债券注册文件,申报交易商协会注册及反馈监管意见,获得注册批文,组织债券销售,债券发行、存续期管理(如有)等 考虑企业近期发债的承销费、销售难度、我行是否牵头存续期管理等形成最终定价,按协议定价收取    
5 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管理费 对公 作为理财直融工具发起管理人,接受融资人委任,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协助融资人进行理财直融工具的注册/备案、销售及后续管理等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包括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编写工具注册文件,申报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有限公司注册及反馈监管意见,获得注册批文,组织理财直融工具销售,发行、存续期管理(如有)等 考虑企业主体评级、企业的主营及当期募资资金用途、我行是否牵头存续期管理等形成最终定价,按协议定价收取 对于涉及国家扶持经济产业、省市政府重点项目等,可适当下调收费比例  
6 债权融资计划承销服务 对公 作为主承销商,对融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为融资企业制作备案材料,协助融资企业在北金所备案挂牌债权融资计划,组织债权融资计划的销售工作,提供相应的后续管理服务 考虑企业主体评级、备案材料复杂程度、后续管理难度及销售难度等形成最终定价,按协议定价收取 对于涉及国家扶持经济产业、省市政府重点项目等,可适当下调收费比例  
7 保险债权投资计划(融资性保函服务) 对公 通过保债计划引入保险资金承接我行存量非标业务,我行对保债计划出具保函为保债计划提供担保,从中收取保函费用 具体费率根据业务实际情况,对公融资性保函年费率应控制在:1.4%-7%    
8 保险债权投资计划(独立监督服务) 对公 受客户委托,辅导客户完善保险债权投资计划上报所需材料,为其提供金融信息咨询、项目推介、前期尽职调查、风险管理等专项或综合化的金融服务,在保险债权投资计划业务落地后,为客户提供独立监督服务 考虑项目的资料的齐全程度,尽职调查的难易程度、撮合资金的交易量等形成最终定价,按协议定价收取    
9 专项资金监管 对公 按客户提出的需求对相应资金进行监管、划拨及账务处理等服务 1.监管资金规模的0.5%以内
2.按委托方提供的实质性服务协议定价收取
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免收  
10 财务咨询服务 对公 由客户委托我行进行信息咨询、金融业务培训等服务 根据提供的金融服务方案设计书、企业管理建议书、财务分析报告或金融知识培训等服务量形成最终定价,按协议定价收取 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免收  
11 资产服务类【含债权(管理)服务、贷款(管理)服务及其他资产(管理)服务等】 对公 我行受托对委托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表内贷款、委托贷款、信托贷款及其他债权资产或股权资产)进行资产服务管理,主要包括:标的资产的日常管理、收取和转付标的资产产生的收入、资产处置、提供资产服务报告、相关文件资料保管及其他按合同约定需提供的服务 按协议定价收取,一般分为期间服务费和浮动服务费:期间服务费考虑标的资产规模、服务事项工作量大小、资产服务报告出具频率及复杂程度、其他个性化服务需求等要素;浮动服务费按合同约定顺序分配后剩余部分(如有)收取  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免收